因信称义

贺永花
主日证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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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道经文:罗马书3章9-31节

证道文字:

今天继续分享罗马书第3章后半段的经文。

在此之前我们先回顾一下前面的内容。

罗马书1章1-7节是保罗的自我介绍和最长的问候;8-17节保罗谈到了神的福音和他渴望分享福音的心志(以欠债人的心态去分享福音);18-32节保罗谈到了外邦世界的不义;在2章1-16节保罗谈到了道德说教者的伪善;在2章17节-3章8节谈到了犹太人的自信和自以为是,他们虽然有律法和割礼,却没有遵行。3章9节在戳破犹太人的骄傲和自负后,保罗问道:“这却怎么样呢?我们比他们强吗?决不是的!因我们已经证明:犹太人和希腊人都在罪恶之下。”承接上文对犹太人自义的论述,保罗这里问的是,难道外邦人就比犹太人强吗?决不是的。犹太人的不义决不意味着外邦人就比犹太人更好,犹太人和外邦人都在罪中,都在审判之下。

福音把所有人都放到一个平台上,比如福音带来的平等的观念——或富有或贫穷,或博学或无知,所有人都是平等的,所有人都被带到基督里。但福音也让所有人认识到大家是一样有罪的,是一样需要福音的,无论是什么人。保罗把所有人放在同样的层面,强调所有人都在罪恶之中,“就如经上所记:‘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罗3:10)。圣经向我们揭示了我们的不足,以及我们需要耶稣、需要救恩的真理。

一、没有一个义人,连一个也没有(罗3:9-20)

当我们将自己和他人比较时,我们都渴望得到别人的肯定和赞扬,得到自己很优秀或者还不错的结论。但神的标准与我们不同。我们会以人的表现和自身的喜好来评判人的好坏,可是当神评价我们的行为时,他评判的不是我们的外在表现,而是内在动机。即使我们看为好的善的,在与神自身的完美相比时,没有人,甚至没有一个人,在神眼中能接近义人的标准。也就是说,不论别人对我们的评价是什么,不论我们对自己的感觉是什么,当我们将自己与神完美的圣洁、慈爱、智慧和公义相比时,“我们都像不洁净的人,所有的义都像污秽的衣服”(赛64:6)。保罗明确指出:“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没有明白的,没有寻求神的;都是偏离正路,一同变为无用。没有行善的,连一个也没有。”(罗3:10-12)即便来到神面前,我们也是自以为在寻求他,其实我们并没有将神置于首位,并没有全心全意地爱他,我们追求的只是神的恩惠,而非神本身。这是普世性的罪,无论是外邦人、律法主义者还是犹太人,众口都被堵住了,无法为自己辩解,只能在神面前无言以对。

反思保罗所问的非常尖锐的问题:我们比其他人更强更好吗?有可夸口的吗?我们能靠着自己夸耀吗?答案是不能。福音使我们站在一样的平台上,我们都是一样的,没有权力批评他人,也不能因我们的行为、知识和工作而自夸。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罗3:23)。福音使我们谦卑,并赐予我们得救的盼望。今天坐在这里的人,可能工作不同,受的教育不同,家庭背景不同,但无论有什么样的不同,在神面前都没有可夸耀的。我们今日站在这里是因为蒙了神的恩典,事实上我们与他人一样同是罪人。但我们却常常忘记这个真相,活在论断和比较里面,活在对别人的审判之中。保罗的问话促使我们走向真正的谦卑(而非“低调”的骄傲),我们没有可夸口的,我们最终要荣耀的是神,而不是我们自己。

在罗马书3章13-18节,保罗引用诗篇的经文,用一系列隐喻描绘人的不义:他们的喉咙是敞开的坟墓,他们用舌头弄诡诈……弟兄姊妹,我们是被神所创造的,我们身体的每个器官都应该被神所用,荣耀神。但保罗让我们看到我们的完全败坏,罪侵蚀着我们身体的每个部分,即使我们想要做好却无法做到。保罗的挣扎也是我们所有人的挣扎,他说:“我也知道在我里头,就是我肉体之中,没有良善。因为立志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故此,我所愿意的善,我反不作;我所不愿意的恶,我倒去作。”(罗7:18-19)“我真是苦啊!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罗7:24)我们可能并不想说伤害人的话,不想撒谎,可谎话和诡诈却张口就来。保罗的意图十分明确,他提醒我们,所有的口舌都被封住,一切借口都归于沉默,整个世界必须接受神的审判。

反思:我们如何用身体来服务他人,荣耀神?我们的身体器官是神所创造的,是为了通过它们来服务他人和侍奉神。然而,我们却用它们伤害他人,反抗神。因此,我们应该思考该如何运用自己的喉咙、双手和双脚,如何用神给我们的恩典来服务他人,荣耀神。

在罗马书12章1-2节保罗劝勉我们:“将身体献上,当作活祭,是圣洁的,是神所喜悦的,你们如此侍奉,乃是理所当然的。不要效法这个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变化,叫你们察验何为神的善良、纯全、可喜悦的旨意。”从前我们可能满口咒骂苦毒,今天却能说出充满赞美和鼓励的话;从前我们舌头上满了诡诈,现在却能说出造就人的话,唱出赞美的声音。正如箴言所说:“火缺了柴就必熄灭,无人传舌,争竞便止息。”(箴26:20)当我们再要说出使人不和的言语,求圣灵监察和提醒我们。赞美诗第345首《都归耶稣歌》中唱道:“愿我双手为主服务,愿我双足跟主行;愿我双目仰望耶稣,愿我口舌颂主名,都归耶稣,都归耶稣,都归耶稣我救主。”求神帮助和更新我们,使我们可以谦卑摆上,将身体献上当作活祭,为神使用,去帮助人、激励人,赞美神,荣耀神。

在罗马书3章19-20节,保罗写道:“我们晓得律法上的话,都是对律法以下之人说的,好塞住各人的口,叫普世的人都伏在神审判之下。所以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个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称义,因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保罗在这里反对犹太人的排他性,特别是犹太人觉得自己会免于受审判的优越感。没有人会因为遵守律法或是通过律法的工作而被称义。当时有一些自救的教义在犹太人中传播,这不仅从保罗的论辩中可以看出来,从耶稣自己的教导中也可以看出来,“我不像别人勒索、不义、奸淫,也不像这个税吏。我一个礼拜禁食两次,凡我所得的,都捐上十分之一。”(路18:11-12)这个法利赛人认为,在行为上对自己严格要求,比如禁食、奉献,就配得到神的恩典。所以保罗的论点不仅是针对犹太人的自满心态,更是对所有企图自救的论调的有力反驳。律法不能拯救人,只能让人看清自己的罪;礼仪、割礼、禁食、奉献、行善都无法使人自救,因为我们本身就已经在罪中,所有人被要面对审判。

从经文中我们看到犹太人强调他们与神之间有特殊的约的关系,他们也为自己的个人义行感到自豪。然而,自夸并不仅限于犹太人,外邦世界也同样傲慢、自大和自夸。可是保罗说:“既是这样,哪里能夸口呢?没有可夸的了。”(罗3:27)保罗指出,得救不是靠行为、不是靠身份、不是靠种族或其他任何条件,唯有信靠基督。我们的种族、性别、年龄都不会影响我们与神的关系,也不会改变彼此间的团契,因为我们同处一个层面,毫无自夸的余地,而且这一标准适用于所有人。福音使我们谦卑,给予我们得救的盼望。同时,福音团结信徒,排除歧视,因为我们的立场一致。我们没有权力批评他人,也不能因自己的行为、知识和工作而自夸,我们只能在基督里夸耀,因为他为我们付出了赎价。

圣经说我们全然败坏,没有一个义人,但我们要知道,这并不是神造人的本意,不是神所喜悦的事,他为我们的不信和悖逆而忧伤,所以要救赎我们,即使要为此付上极大的代价。所以在罗马书3章21-22节,我们看到重要的转折,“但如今,神的义在律法以外已经显明出来,有律法和先知为证。就是神的义,因信耶稣基督加给一切相信的人,并没有分别。”我们虽然没有办法自救,全然败坏,可是如果我们相信耶稣,在耶稣基督里面我们可以得救。

接下来保罗开始解释神是如何通过基督和他的十字架来拯救我们的。

二、因信称义(罗3:21-31)

保罗谈到了在主里的盼望——因信称义。这段经文实际上是整封书信中最重要的部分。十六世纪的宗教改革者提出了这样的疑问:一个不义之人,怎能期望在神公正的审判面前站得住脚?我们又是如何得救的?其实这也是我们基督徒所面临和所要回答的问题,也就是说,一个圣洁的神,如何能在没有任何功绩或付出的情况下为罪人辩护?答案就是十字架。神的慈爱使他愿意饶恕罪人,但必须以公义的方式来彰显,不是姑息或者掩面不看,而是将罪人应得的公义之怒完全倾泄于十字架上为我们的罪被钉死的耶稣基督身上,藉此才能宣告信耶稣基督的人为义人。

虽然我们仍是罪人,不完全,常常软弱,可是神宣告在基督里我们是义的,这个义是来自耶稣基督——我们不必等到完全公义了才会被神接纳。这意味着唯一让我们站在神审判面前的义是基督的义,不是我们自身的义,因为我们都是罪人,整个人都败坏了,所有的义在神面前都像污秽的衣服。神称罪人为义的唯一理由,是基督为罪人死(参罗5:6),我们因信基督而被称义,这是福音的核心。

这段经文里出现了三个非常重要的词。

救赎(Redemption),这个源自商业术语的词汇最初指代市场交易中的买卖行为。在旧约中,它特指被赎买以获得自由的奴隶——当赎金支付完毕,他们便重获自由。我们曾是罪的奴仆,基督的宝血使我们得自由——耶稣以自己的血作为赎金,将我们从奴役中赎回。这正是救赎的真义。

赎罪(Atonement),在摩西律法中,通过献祭为罪人赎罪,目的是平息人的罪恶引发的神怒,恢复人与神的关系。罪的代价是死亡,但罪人根本无法平息神的愤怒,但神出于深不可测的爱与圣洁,赐下罪人没有办法付的代价,通过他的独生爱子耶稣基督的死为全人类献上终极牺牲——审判官的儿子承担了惩罚,作了挽回祭,使神的公义得以彰显。神赦免我们,是因为基督在十字架上偿还了我们的债务。

称义(Justification),这个源自法庭的法律术语是基督教福音的核心要义。罪的代价远超我们的承受能力,因此必须由他人承担。耶稣基督通过十字架上的牺牲为我们偿还了罪债。神本可任由我们被定罪,却赐下称义之道,通过基督耶稣——神的儿子作为赎罪祭带来救赎,得以公正地使不义之人称义,并宣告:“你们无罪,因为代价基督耶稣已经为你们付清了。”

与此同时,我们看到保罗并没有将“ 律法”与“信心”对立起来。在3章31节保罗问道:“这样,我们因信废了律法吗?断乎不是!更是坚固律法。”这节经文成为向罗马书第4章过渡的段落,因为接下来保罗要谈到亚伯拉罕对神的信使之成为我们因信称义的榜样。福音与律法相辅相成。犹太律法和先知的教导都指向耶稣,表明我们需要福音。

反思:因信称义的真理对我们究竟意味着什么?

神的律法如同一面明镜,照出我们真实的罪恶本质,驱使我们走向唯一能得救的地方——耶稣的十字架。我们都是罪人,没有人足够优秀到能自救,罪的力量使得任何人都无法通过行善赢得神最终的认可。但好消息是,无论我们多么不义,多么罪孽深重,因着耶稣基督的福音,我们仍能获得希望。若我们承认自己的真实状况,相信耶稣基督,就能领受属于耶稣的义,神将因信基督而有的义就归算给我们——被称义的信徒已被审判官亲自宣告无罪,神的爱就在此向我们显明了。“就是神的义,因信耶稣基督加给一切相信的人,并没有分别。因为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如今却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稣的救赎,就白白地称义。”(罗3:22-23)我们看到保罗对普世性的罪的揭露,也看到因信称义的宝贵恩典。我们相信神为我们所做的一切,承认耶稣为我们付上了死亡的代价。

在罗马书第1章保罗就已经指出所有人都知道关于神的事(通过律法、圣经或是整个自然界的彰显),但却走自己的路,无视神甚至扼杀了自己对神的认识。当我们面对神时,我们无言以对,因为我们都在罪恶之下,都是在神面前被定罪的。但保罗同时又告诉我们,神如何通过基督的十字架救赎我们。我们已经逃离了神对我们的罪的公正审判,到了唯一的避难所——耶稣基督为我们的罪而死。我们的主不单担当我们众人的罪,更应许赐下一切恩典,这恩典是通过信耶稣基督赐给所有信他之人的。

保罗的分享激励我们与他人分享基督。我们这些罪人因信而被神称义,我们不能隐藏这个好消息。我们周围的人可能也像从前的我们一样,觉得他们的知识、道德、正义都可以给他们加分。他们需要听到神的救赎,需要知道神的荣耀和圣洁,认识到自己的罪而不再自夸。他们需要在听到“我们还在罪中时,基督就已经为我们死”的宝贵信息时,就敞开心扉,邀请耶稣进入他们的生命。

在主里面有希望、有盼望、有救赎,这并不是要求我们做什么、拿什么、行什么,而是只要信,就能因信称义。

弟兄姊妹,当我们再次思考神白白的恩典和救赎时,愿我们能更加信靠他、爱他,更加愿意和人分享福音,分享我们需要耶稣,需要救恩的真理。对于尚未成为基督徒的朋友,也真心希望你们能敞开心扉,邀请耶稣进入你们的生命,因为在他里面,有救赎,有盼望。阿们!

    文章信息

    作者:贺永花
    时间:2025年10月19日
    分类:主日证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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