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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道经文:罗马书4:1-7、17-25
证道文字:
保罗在罗马书第3章着重阐述了“因信称义”的核心教义,在第4章,保罗谈到亚伯拉罕对神的信成为因信称义的榜样。
马太在马太福音1章1节以耶稣的家谱作为开头时说:“亚伯拉罕的后裔、大卫的子孙、耶稣基督的家谱”,亚伯拉罕被犹太人视为信心之父,大卫则是以色列最伟大的君王。保罗在罗马书第4章讲到亚伯拉罕的信和大卫的信,他希望犹太基督徒明白,他所说的因信称义的福音并不新鲜,因为神在旧约中已经预先宣告了。与此同时,他希望外邦基督徒能够认识到他们因信耶稣而接受到的丰富的属灵遗产。
在第4章,保罗围绕三个问题展开论述。
1.亚伯拉罕是因行为称义还是因信称义?
2.这种称义的祝福是否只适用于受割礼的人(犹太人),或者也适用于未受割礼的人?
3.亚伯拉罕被称义是在受割礼之后,还是在受割礼之前?也就是说亚伯拉罕是在受割礼时已经称义了还是先接受了割礼,从而达到了义?这个事件的顺序是什么?
在分享具体经文之前,我们先稍微回顾一下亚伯拉罕的经历。在创世记第12章我们看到亚伯兰的非凡信心:当神呼召亚伯拉罕(当时被称为亚伯兰)说,“你要离开本地、本族、父家,往我所要指示你的地去”(创12:1),“亚伯兰就照着耶和华的吩咐去了”(创12:4)。他踏上了前往未知之地的征途,往神所要指示的地去了。在13章14节,神对亚伯兰应许要将他所看见的地赐给他和他的后裔,并要使他的后裔如同地上的尘沙一样多。虽然那时亚伯兰还没有孩子,但神应许他的后裔将像地上的尘土和天上的星星一样多。创世记15章6节说:“亚伯兰信耶和华,耶和华就以此为他的义。”这也是保罗在罗马书所引用的经文。当亚伯兰九十九岁,撒拉九十岁时,神重申他的应许,将亚伯兰的名字改为亚伯拉罕,表示他将成为多国的父并给他割礼作为盟约的记号。在创世记第22章,神试验亚伯拉罕,要他献独生儿子以撒为燔祭,亚伯拉罕再次以顺从和信心回应神的呼召。
针对前面所提的三个问题,保罗的结论是,亚伯拉罕被称为义不是出于行为,不是出于割礼,也不是出于律法,而是信心。
下面我们来看保罗的具体论述。
一、亚伯拉罕不是靠行为称义(1-8)
有人以为亚伯拉罕是因为行为称义的,对此,保罗在4章2-3节说:“倘若亚伯拉罕是因行为称义,就有可夸的,只是在神面前并无可夸。经上说什么呢?说:‘亚伯拉罕信神,这就算为他的义。’”保罗说“亚伯拉罕信神,这就算为他的义”正是引用了创世记15章6节的经文“亚伯兰信耶和华,耶和华就以此为他的义”。回顾亚伯拉罕的经历,我们看到他对神坚定的信。也正是因为信,所以他在每一步行动和选择中都以顺服回应神(也就是我们看到的行为)。也正是这样的信,使神以他为义,他是通过信心而非行为获得称义(即在神面前被确立为义且无罪)。
当一个人被称义时,他就从责备中解脱,被宣告无罪。亚伯拉罕因信称义,在神眼中获得了无罪的证明。保罗否定了人在神面前夸耀的任何可能性,因为在神面前靠行为建立自己的公义是不可想象的事情,无论是被造物在造物主面前,还是罪人在救主面前。如果说亚伯拉罕因行为称义,他确实有值得夸耀之处,但人不能在神面前夸耀,我们的自义在神面前什么都不是。保罗也引用了大卫的话称那在行为以外蒙神算为义的人是有福的,他说:“得赦免其过、遮盖其罪的,这人是有福的;主不算为有罪的,这个是有福的。”(罗4:7-8)亚伯拉罕和大卫都认识到,他们不能靠行为或遵守诫命来称义。这两位属灵巨人没有依靠自己的义,而是仰赖神的恩典与怜悯。
4-5节接着说:“作工的得工价,不算恩典,乃是该得的;惟有不作工的,只信称罪人为义的神,他的信就算为义。”这里的“算为”这个词,指的是将某事记入某人的账目下,比如对于劳动的人而言,他们的薪酬会被记入账目作为权利、债务或义务,因为这是他们赚取的。但在称义的语境中,人们因信而获得的义是恩典的无偿礼物——被称为义是神给的恩典,不是挣来的工钱,它不是发生在那些工作的人身上,而是发生在那些信靠的人身上,所以将信心算为义是恩典而非应得的报酬,而且这恩典不是靠我们自己赚取来的。保罗驳斥了亚伯拉罕因行为称义的可能性。
二、亚伯拉罕不是因着割礼称义的(9-12)
也有些犹太基督徒觉得困惑,亚伯拉罕是在受割礼之后还是之前被称义的?对他们而言,割礼具有至高无上的意义。厘清这一点对于初期教会是非常重要的。在使徒行传中我们看到有人坚持“必须给外邦人行割礼”,而且那些奉割礼的门徒和没有受割礼的门徒之间多有争论(参徒11:1-18)。可保罗是怎么说的呢?“如此看来,这福是单加给那受割礼的人吗?不也是加给那未受割礼的人吗?因我们所说,亚伯拉罕的信,就算为他的义。是怎么算的呢?是在他受割礼的时候呢?是在他未受割礼的时候呢?不是在受割礼的时候,乃是在未受割礼的时候。并且他受了割礼的记号,作他未受割礼的时候因信称义的印证,叫他作一切未受割礼而信之人的父,使他们也算为义;又作受割礼之人的父,就是那些不但受割礼,并且按我们的祖宗亚伯拉罕,未受割礼而信之踪迹去行的人。”(罗4:9-12)
亚伯拉罕在受割礼时就已经被称义,他作了一切未受割礼而信之人的父,也作了受割礼之人的父。割礼并不能使人称义,而是作为立约的记号。根据肉体,亚伯拉罕是以色列的民族祖先。但在这之后,保罗又肯定到:无论是受割礼的人还是未受割礼的人,“他是所有信之人的父亲”。已受割礼的犹太人单凭信心就能称义,那些未受割礼的人也能以同样的方式称义,因为他们效法了亚伯拉罕在受割礼前所行的信仰之路,就是对神的那份信心。所有的信徒都是亚伯拉罕的后裔。
但我们要留意,亚伯拉罕的割礼,虽然不是他称义的理由,但却是因信称义的记号和印记。神自己称割礼为他与亚伯拉罕所立的约的记号(参创17:11)。保罗现在称这是他称义的标志。亚伯拉罕接受了割礼的记号,这是他在未受割礼的时候因信而有的公义的印记。因此,亚伯拉罕接受了神的两种不同的礼物,称义和割礼,并按照这个顺序,他在未受割礼的时候,首先因信得以称义,这也使他成为所有受割礼和所有没有受割礼(外邦人)只凭信心跟随神之人的父亲。因此,无论是受割礼的还是没有受割礼的,亚伯拉罕都成为我们的信心之父,“受不受割礼”绝不能破坏信徒在基督里的合一。
割礼也让我们联想到洗礼。割礼与洗礼都是神应许的印记与记号。在教会中有人认为只有通过洗礼才能真正被神接纳、罪得赦免并成为真正的基督徒,也有人认为只要信就可以,受不受洗并不重要。但事实并非如此。首先,我们因信称义,然后受洗成为我们称义的印记,但这并不意味着洗礼能使我们成为真正的基督徒并获得称义。当我们承认罪过并接受耶稣为主时,我们便已称义。但受洗是我们称义的标志或印记,是我们与神立约的一个记号,是应该去行的。
三、亚伯拉罕不是因着律法称义的(13-17a)
保罗在第13节说:“因为神应许亚伯拉罕和他后裔必得承受世界,不是因律法,乃是因信而得的义。”亚伯拉罕被称为义既不是出于行为,也不是出于割礼,也不是出于律法。
为什么不能因着律法称义?
A.律法带来愤怒(律法是惹动忿怒,叫人受刑的),没有律法的地方就没有过犯(15节)。如果神没有给人律法,没有设立过标准,就显不出罪,神的律法正是彰显我们未能达到他荣耀的标准。律法将罪转化为过犯,而过犯会招致神的愤怒。
B.人是靠神的应许而不是靠律法活着。亚伯拉罕并没有因为遵守律法而被算为义人(亚伯拉罕甚至从未听说过神的律法,因为这些律法是在很久之后才颁布的)。
保罗强调神的应许是通过信心而不是遵行律法而获得和继承的。新约圣经讲到一件事情,有个少年财主来问耶稣怎样才能获得永生,耶稣让他遵守诫命。那人骄傲地回答说自己从小到大都遵守了诫命,但当听到耶稣要他变卖所有财物并跟随自己时,他感到沮丧,忧忧愁愁地走了,因为他的产业很多(参太19:16-22)。人或许会为自己的好名声、遵守律法或善行感到自豪,这些固然重要,但我们必须明白,仅仅遵守律法并不能帮助人获得永生。
所以保罗肯定地说亚伯拉罕既不是因行为称义(经上写着亚伯兰信耶和华,耶和华就以此为他的义),也不是因着割礼(他先被称义,后来受割礼),也不是根据律法(律法是在几个世纪后才颁布的)。在每一种情况下,保罗都肯定了亚伯拉罕信心的优先。他的信心先至,行为、割礼和律法都是后来的。
四、亚伯拉罕因信称义(17b-25)
罗马书4章17-22说:“亚伯拉罕所信的,是那叫死人复活、使无变为有的神,他在主面前作我们世人的父。如经上所记:‘我已经立你作多国的父。’他在无可指望的时候,因信仍有指望,就得以作多国的父,正如先前所说:‘你的后裔将要如此。’他将近百岁的时候,虽然想到自己的身体如同已死,撒拉的生育已经断绝,他的信心还是不软弱;并且仰望神的应许,总没有因不信,心里起疑惑,反倒因信,心里得坚固,将荣耀归给神。且满心相信神所应许的必能作成。所以,这就算为他的义。”
当神应许赐给他一个儿子时,亚伯拉罕已将近100岁了,年纪老迈,撒拉90岁,也已经断绝了月经。亚伯拉罕当时面临现实的障碍,也就是说,神的这个应许在人看来是不可能的。但亚伯拉罕对这个看似不可能的应许的回应是什么呢?他仍然仰望神的应许,总没有因不信,心里起疑惑,反倒因信,心里得坚固,将荣耀归给神,且满心相信神所应许的必能成就。
“信”意味着对神真实性的确信。这就是保罗笔下的亚伯拉罕所拥有的信心,这并非盲目的信仰,亚伯拉罕清楚自己所信的是谁,他相信神的主权,相信神的创造,相信神能使无变为有,能使死人复活。后来当被要求献上独生子以撒时,亚伯拉罕凭着信心回应:“他以为神还能叫人从死里复活;他也仿佛从死中得回他的儿子来”(来11:19)。他相信神是创造的神,是叫死人复活,使无变有的神。所以,真正的信是超越自然障碍的。亚伯拉罕并没有因为不信神的应许而动摇,他坚信神的创造与复活之能,并因此被算为义。亚伯拉罕明白,当神呼召他时,虽然从外面的条件上看,实现的可能性微乎其微,但他坚信,那位宣告他将成为父亲的神绝非虚言。他全然信靠神。
亚伯拉罕相信神的信实,知道神能够遵守他的应许。弟兄姊妹,信仰当从应许(神的信实)的角度看待问题。神有能力成就他的应许。信心是对神完全的信任、依靠和依赖,相信他能成就我们无法做成的事。当我们的信仰建立在神的应许上时,问题也就随之缩小。亚伯拉罕知道这一点。当神应许亚伯拉罕的后裔将像星星一样多时,当亚伯拉罕考虑到自己的年迈和撒拉已经月经断绝的事实时,他既没有对这些问题视而不见,也没有低估它们,但他提醒自己神的能力和信实。所以,也正是从这双重死亡中,神带来了新的生命,这同时也是创造和复活的行为。
所以,真正的信是对神真实性的确信,并不是说在等候中忽略所有的事实,而是在这样的环境中仍然相信神的作为。亚伯拉罕深知自己所信奉的神是那叫死人复活,使无变为有的创造万物的主。信心不是对困难和问题视而不见,而是将目光聚焦于创造并复活的神,相信他有能力实现所应许之事,并为此应许荣耀神。如果不信神的应许,他就会动摇,但他的信反而加强他对神的信心,从而荣耀了神。
弟兄姊妹,我们所信的主,就是亚伯拉罕所信的这位信实的主今日仍在做工。十一期间听到一位姊妹的见证。她结婚十多年一直都没有宝宝,去医院检查也没有什么问题,虽然两人并不是那么在意,但家里老人非常着急。信主一年后的一天,她妈妈突然打来电话,因为生孩子的事情劈头盖脸地数落了她一顿。她虽然忍耐着没有反驳,但心里很烦,就祷告神说:“神啊,对于生孩子的事情,我一直都没当回事儿,如果神你愿意给我,我就接着。”过了一段时间,复活节那天来教堂聚会,那天的启应经文是诗篇第113篇,当第9节“他使不能生育的妇人安居家中,为多子的乐母。你们要赞美耶和华!”出现在大屏幕上时,姊妹说,“我知道这句经文是神在对我说话,我心里又惊奇,又平安,惊奇的是神用这样的方式在对我讲话,平安的是我确信神的应许。聚会结束之后,我回家对老公说:‘我要怀孕了,因为神跟我说了话,他使不能生育的妇人安居家中,为多子的乐母。’”她爱人说,“你怎么能因为看到大屏幕上的经文,就觉得自己要怀孕了呢?如果你怀孕了,我就信了一半了。”她沉默了一会儿,然后回应他说:“不管怎样,神应许我了,等着看吧。”其实,她当时已经怀孕了,只是还不知道而已,神的话出口就已经成就。过了一个星期她去检查,果真是怀孕了,后来也因为这个孩子,她爱人信主并在海淀堂受洗,孩子姥姥也受洗了,照顾孩子的月嫂和家里的许多亲戚也信主了……
弟兄姊妹,我们要思考,我们究竟信靠谁,我们的信仰基础是什么?我特别喜欢哥林多后书4章8-9节的经文:“我们四面受敌,却不被困住;心里作难,却不至失望;遭逼迫,却不被丢弃;打倒了,却不至死亡。”这里讲到受敌,作难,逼迫,打倒,但也讲到不被困住,不至失望,不被丢弃,不至死亡。信仰不是把我们的头埋在沙子里,相反,信仰是一种理性的信任。一方面,我们必须考虑我们面临的问题(就像亚伯拉罕面对自己已经年迈,撒拉已经绝经的事实);但另一方面,信仰超越了理性,有一个坚定的基础,就是对神完全的信赖,对神本身的信靠,相信神的应许,相信神能够遵守他的承诺,不管在人看来有多么的不可能。
“‘算为他义’的这句话,不是单为他写的,也是为我们将来得算为义之人写的,就是我们这信神使我们的主耶稣从死里复活的人。耶稣被交给人,是为我们的过犯;复活,是为叫我们称义。”(罗4:23-25)亚伯拉罕在他因信称义的经历中并不是独一无二的,因为这是神拯救每个人的方式。神为我们所预备的这份美好,不是你能做什么,做了多少,多么优秀而被称义,而是只要你信,接纳自己的本相,相信基督,他的义使我们得蒙悦纳。在第25节保罗讲到基督的复活,因为我们生活在耶稣死后和复活之后,所以我们当比亚伯拉罕更有信心地知道,我们信靠的是为我们的罪走上死亡,为我们的称义从死里复活的主。
弟兄姊妹,基督的义使我们无需因自己的行为在神面前自夸,因为蒙神算为义的人是有福的。我们还需要知道虽然亚伯拉罕的称义不是因行为而是因信,而且真正的信总会以某种形式的顺服为标志。亚伯拉罕的顺服显示出他对神的信心,也成为他的生活方式。也愿我们因这完全的救恩确据而满有盼望和喜乐。愿基督的爱和恩典激励我们,活出顺服的生命。阿们!